于小鱼 发表于 2013-7-17 08:29:36

关于举办汶上莲花湖湿地摄影大赛暨优秀作品展的通知

广大摄影爱好者:汶上莲花湖湿地景区为国家AAA级景区,省级湿地公园,占地4300余亩,其中水域2000余亩,绿化1000余亩,分植物观赏区、百果采摘区、游乐项目区、民俗文化区和休闲服务区。区内地势低洼、河流纵横、水源丰富,是集湿地生态、民俗展示、人文景观、休闲娱乐、观光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为加大莲花湖湿地景区宣传,展示广大摄影爱好者的艺术水平,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与汶上县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莲花湖湿地摄影大赛暨优秀作品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拍摄地点莲花湖湿地景区(活动期间,县摄影家协会会员可凭会员证入园,摄影爱好者可在早8:00前免费入园)二、拍摄内容1、自然之美:以展现莲花湖湿地景区自然风光之美为主要创作题材的摄影作品;2、人物之美:在莲花湖湿地景区的大环境下,用鲜明突出的形象描绘和表现被拍摄者相貌和神态的摄影作品;3、微距之美:在莲花湖湿地景区的大环境下,在镜头的最近对焦距离范围内尽量靠近被摄客体进行拍摄的摄影作品。三、活动时间整个活动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至8月10日。期间作者可随时将作品按要求发到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邮箱:ws7829996@126.com),作品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四、作品要求1、主体鲜明、积极向上,充分展示景区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2、作品一定要真实,只能做剪裁、污点修复、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调整,不做后期合成;3、作品要突出个人独特的风格,形象生动,画面美观。黑白、彩色均可,单片、组照(不超过10张)不限;4、作品为jpg格式,短边不少于1500像素,大小不小于2M;5、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可以将参展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它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6、作品必须是原创,每人只限3幅作品,并将作品名改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五、奖项设置大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20名,赠送纪念品。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六、评选办法活动结束后,由县委宣传部、县摄影家协会、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评委会,于2013年8月上旬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对外公布,并择时举行颁奖仪式。获奖作品统一编印作品集印发。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所有。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地址:汶上县城北沿滨湖大道2公里处 咨询电话:0537-7829996 联 系 人:张型鹤 汶上县县委宣传部         汶上县摄影家协会            汶上县莲花湖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                                            2013年7月14日

董兴刚 发表于 2013-7-26 0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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