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5-6-16 11:06:41

关于第八届山东省 “泰山文艺奖”评选作品报送的通知  

关于第八届山东省
“泰山文艺奖”评选作品报送的通知

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各位会员:
   第八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作品申报现已开始。根据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有关通知,请按照文件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作品遴选申报工作,确保把近年来创作发表的优秀作品推荐上报。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凡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个人和集体创作的摄影作品(包括风光摄影、新闻摄影、人物摄影、静物摄影等)均可申报参选。作品参评创作时限以首次比赛、展览、出版、发表时间为准。
在前两届(2013—2014年度)评奖中已获得过“泰山文艺奖”作品奖的个体作者本届不再参评。
二、参评条件与标准
1、参评作品须是反映时代精神、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相统一、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原创作品;
2、参评作品须是主题鲜明、个性突出、具有较强创新风格和较高艺术价值,深受群众欢迎喜爱的作品;
3、参评作品须是在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单位主办的比赛、展览中获一等奖以上的作品;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正式发表和国家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社会好评影响较大的作品。
三、奖项设置、数额及奖金
摄影作品奖:一等奖1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万元。
四、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参评有关规定填写《第八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摄影类 作品申报表》(一式3 份),提供作品(10寸原片及JPG格式不小于2MB电子版)、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盖章)3份、400字以内作品简介2份。
2、请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联办公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wlhxj@126.com,相关信息和申报表格可登陆山东省文联网站(网址:www.sdwenlian.com)查询下载。

济宁市摄影家协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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